【导语】:条件: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等相关条件及材料可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一)本人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二)没有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规章或政策规定生育;
(三)现存一个子女或现存两个女孩;
(四)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
材料:(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及复印件2份,7.申请表纸质原件和复印件各3份)
1,子女身份证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其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独生子女实事证明
3,结婚证(离婚证)
4.户口簿
5.配偶身份证
6,本人身份证
7.申请表
8.子女死亡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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