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抚州公积金在我们身边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而当公积金金额到达一定程度,只要缴纳人具备对应的条件,便可以通过抚州公积金贷款进行购房、还贷等事宜。
贷款条件
贷款条件
1.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以上;
2.在本市工作的在职职工;
3.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具有购买自住住房的有关手续和规定比例的自筹资金;
5.在本行政区域内购买城镇自住住房的房屋所有权人;
6.同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材料
贷款流程
1.借款人提供贷款所需手续,填写相关表格,并由贷款人在《贷款审批表》上签字
2.中心营业大厅贷款受理窗口对所有资料进行初审、复审后,报相关领导审批。
3.对审核通过的贷款,双方签订合同,由担保公司通知借款人办理担保、公证手续及交纳相关费用。
4.借款人领取中心对售房单位开出的书面承诺。由担保公司协助借款人办理抵押手续。
5.办完产权抵押后,中心发放贷款。营业大厅贷款窗口同时打印出《抚顺市公积金个人贷款付款凭证》,由借款人签字。打印还款计划送交借款人。由借款人办理信用卡、签定《扣款协议》。
贷款额度及利率
贷款额度:
1.双职工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2.借款人购买二手房的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
3.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低于5%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15万元
个人公积金贷款利率
贷款期限5年期以下(含5年)的贷款年利率为:2.75%
5年期以上的贷款年利率为:3.25%
贷款期限: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长年限为30年(贷款至退休年龄延长5年)
贷款偿还
等额本息还款方式:
作为还款人,每个月还给银行固定金额,但每月还款额中的本金比重逐月递增、利息比重逐月递减。
等额本金还款方式:
这种还款方式相对等额本息而言,总的利息支出较低,但是前期支付的本金和利息较多,还款负担逐月递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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