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需要满足两个条件,无工作单位的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的人员,孤老或者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即可申请。
申请条件:
复员军人是指在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后经批准从部队复员的人员。
这其中包括:1937年7月6日之前入伍的退伍红军老战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以及1937年7月7日之后、1954年10月31日之前入伍的部队复员人员。
复员军人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补助,应当同时符合下列两个条件:
1、自退出现役后从未经组织安排或本人申请被录用到国家机关或企事业单位工作;
2.孤老或者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
适用范围:无工作单位的1954年10月31日前参军的人员,可享受在乡老复员军人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