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需要携带户口簿、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监护证明。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单位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
本人到场申请;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由监护人陪同办理,并提交监护证明。
办理材料
户口簿、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申请人未满16周岁的提供监护人的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出生证明等监护证明。
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单位同意申办出入境证件的函。
办理地点:抚顺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地址为抚顺市顺城区临江东路19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节假日休息除外)
电话:024-57819682
办理流程:咨询→照相→填表→复印→采集指纹、签名→受理申请→交费→领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