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抚顺乙肝慢病定点医院为抚顺市传染病医院和新宾县人民医院,认定材料及认定流程详见正文。
定点医院(1):抚顺市传染病医院
地 址:抚顺市顺城区沈抚北路25号
公交线路:抚顺市商业城公共汽车枢纽站乘809直达医院;抚顺市市政府乘811直达医院
咨询电话:57106506
定点医院(2):新宾县人民医院
地 址:新宾县新宾镇肇兴路80号
认定材料:
(一)二级及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确诊的住院病历(首页)或门诊诊断证明。
(二)肝功化验单。
(三)HBV-DNA化验单。
(四)HBsAg化验单。
无创肝纤维化检查、肝脏弹性测试报告单。
认定流程(抚顺市传染病医院):
1、申请人或代办人持有效身份证到传染病医院5个门诊(新抚、望花、顺城、东洲、总院)以及临床5个疗区免费领取《辽宁省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对照自身病情申请相应的病种,临床医师协助填写《申请表》并给出指导意见。
3、材料审核:
由所在认定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核验。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材料不足的及时通知相关人员补齐。
4、组织初审:
认定材料齐全后随时组织认定,由院医保科抽取两位专家根据《抚顺市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及《抚顺市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材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5、初审合格后将申报材料向市医保局上报申请复核。复核通过后三天内由所认定科室通知申请人员认定结果,同时享受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