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抚顺职工购买自住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需提供身份证,一类银行卡等申请材料,提取额度不能超过交易日公积金余额,办事指南详见正文。
申请条件:购买自住二手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申请材料:
1、户口簿或出生证等(缴存人父母或子女购房提取时,需提供与缴存人关系的证明材料)
2、结婚证或户口簿(配偶提取时提供)
3、产权人购房所在地的户籍有效证明或工作证明 (异地购房)
4、契税完税证
5、贷款合同(贷款购二手房提供)
6、房产交易申报单
7、产权证
8、提取人一类银行储蓄卡
9、身份证
提取额度:
1、不得超过购买行为发生日(以发票或收据明示的时间为准)的住房公积金存储余额,多人提取时,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房款总额
2、同一个二手房12月内只能提取一次。
办理流程:职工提供材料→中心受理审核→提取金额转入银行账户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抚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业务部
收费情况: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