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缴纳相关税费并完成存量房交易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加盖房交会确认章)等其余条件可详见正文。
相关条件
1.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期间,缴纳相关税费并完成存量房交易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加盖房交会确认章)。
2.所交易房屋原始取得来源为买卖、商品房、拍卖或赠与的,适用财政补贴政策;取得来源为回迁、房改、经济适用房等不适用财政补贴政策;
3.展会期间成交符合财政补贴条件的存量(二手)商品住房在2023年房交会期间每套只可享受一次财政补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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