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抚顺市申请增加中、大型客车和牵引车的驾驶员,需要准备相关证件,并通过相关要求,请阅读全文,了解更多内容。
办事要件
1、《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2、《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机动车驾驶证
5、除申请增加除小型汽车准驾车型(C1、C2、D、E、F)驾驶证业务以外车型的,对户籍地在本省(区)外的居民申请的,需提供本省(区)任一地市的居住证明。对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车型驾驶证业务的,对户籍地在本市以外的居民申请的,需提供本市的居住证明。
6、属于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还应当出具学校的学籍证明
申请增加中型客车、牵引车、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还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申请增加中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或者三轮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2、申请增加牵引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三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大型客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申请增加大型客车准驾车型的,已取得驾驶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或者大型货车准驾车型资格五年以上,或者取得驾驶牵引车准驾车型资格二年以上,并在申请前最近连续五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已在校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准驾车型资格,并在本记分周期和申请前最近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的,可以申请增加大型客车、牵引车准驾车型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
(1)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的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3)被吊销或者撤销机动车驾驶证未满十年的